深圳市金诚永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知识产权
深圳市金诚永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销后商标还能转让吗?

日期:2019年02月15日来源:本站整理作者:佚名

公司都注销了,商标还能继续用吗?还能转让吗?

当然可以!

还记得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快播,占据全国网民数的一半的用户量,可见当时的火爆程度。公司虽然最终宣告破产,清算注销了,但快播这个商标的价值也是不菲的,可以通过贷款或者转让获得高额的利益。很多老板把公司注销之后对于商标可能并不是很重视,认为没有什么作用了,甚至不知道可以用来转让。

其实公司被注销后,以公司名义申请下来的商标有两种处理办法:

商标转让

在公司注销前,名下的商标可以选择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但要记得留好电子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以便用作转移证明条件。

如果注销时还未决定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如果想对商标进行转让,可由接受该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部门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商标转移

如果公司在注销时未将商标转让,对于已经决定归属的,则企业可以通过移转将商标转移出来。

注册商标转移是指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标权主体消灭由其继受人继受商标权。商标权的转移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它不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被继受人消灭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

一般发生转移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作为商标权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其注册商标。

2、作为商标权人的企业破产或被合并、兼并,其商标权由被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继受。注册商标的转移,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

注意啦!!公司注销后,商标转让、转移有效期仅为一年!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大家要注意的就是时间的期限,一定要在一年内完成转让。

商标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常说一个注册商标的价值远远高于一个未注册商标,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具有法律效益,申请人享有专用权!

免责声明:本文由金诚永诺公司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阅读

重磅!商标代理监管新规发布
重磅!商标代理监管新规发布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代理行为,规定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基本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代理机构基本事项的公示,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

厚植品牌发展沃土 深圳市再出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新规
厚植品牌发展沃土 深圳市再出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新规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未经授权,其他商事主体将保护名录内的驰名商标或知名字号作为其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的,将被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主动拦截。

商标侵权投诉案件立案须知
商标侵权投诉案件立案须知

当事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具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证明手续。

商标局取消纸质证书,商标全面迈入电子化时代
商标局取消纸质证书,商标全面迈入电子化时代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自2018年年底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积极推进商标注册电子化,先是上线了集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等功能于一体的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后又发布《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并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讲堂”在前海举办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讲堂”在前海举办

为落实《深圳市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深化司法、执法协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8月31日,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讲堂在

深圳市金诚永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
热线
15820792034
微信

扫一扫
加经理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