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i企圳策”讲堂之“我帮企业找资金”走进深圳中行,并首批启用该行“i企”服务站,向深圳全市广大市场主体开放“i企”服务窗口,实现企业、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的零距离接触,促进政银企互动交流。“深i企”平台线下延伸服务,是深圳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决策部署,抓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粤办函〔2023〕12号)、《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粤府办〔2023〕3号)的宣贯执行,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本局立案调查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公司案件,现已调查终结。该批公司因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所指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吊销该批公司营业执照。

经各辖区局立案调查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案件,现已调查终结。该批个人独资企业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辖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吊销该批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粤港澳大湾区内,一国、两制、三法域,高质量、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深圳一直以来致力于打造国际法律服务高地,不断创新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机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跨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国际化法律服务资源集群的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深圳正稳步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地。

为确保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三十三条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决定对拟对《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深市监规〔2013〕16号)进行续期,文号更改为深市监规〔2023〕1号,自2023年6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为进一步整合办税资源,提升办税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将于近日撤销八卦岭办税服务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自2023年5月4日起,国家税务局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将撤销八卦岭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545栋1-2楼),届时该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对外办理涉税服务。

4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3月底,深圳市商事主体突破400万户,达到400.51万户,同比增长4.61%,实现历史性跨越。其中企业249.37万户,占全市商事主体总量的62.26%,同比增长2.74%;个体户151.14万户,占全市商事主体总量的37.74%,同比增长7.86%……这一串数字背后,是深圳近年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出的红利,使深圳发展更具韧性与活力。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数据安全,防范用户信息被盗用、冒用风险,深圳市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电子税务局、@深税小程序、深圳税务APP)登录方式进行了优化升级,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将于2023年03月27日正式上线。为了方便您更好地使用新版登录方式,现将新版登录相关功能变化通告如下